问题 | 新婚姻法 离婚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是在我国的新婚姻法正式出台以后的,那肯定是需要遵循我国新婚姻法法条的。并且现代的人似乎对离婚的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365平台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比较典型的在新婚姻法出台以后的离婚案例。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够使大家很好的消化和理解新婚姻法。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 离婚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新婚姻法 离婚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案情 原告佟某与被告徐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结婚,佟某购买了房屋一户,产权登记在佟某名下。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4年9月19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归徐某所有,该房屋贷款由徐某偿还。随后,徐某偿还房贷9万余元。徐某要求佟某履行产权过户手续时,佟某拒绝办理,并诉至法院,以欺诈、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本案的房屋应按协议约定归被告徐某所有。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佟某的诉讼请求。佟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该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涉及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效力问题。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例外是,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对当事人来说是及其困难的,即使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也很难举证。婚姻不同于合同,《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可以撤销。”但婚姻法没有此方面的规定。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方对自己权利的行使与放弃的过程。家庭生活中涉及到方方面面,一方有可能出于某种考虑,放弃自己在财产分割中应享有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也就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所以,法律小编提醒,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切莫意气用事,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利。一旦签订协议书,没有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的。 在以上的这个离婚案例当中,主要是其中有一方对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发生了反悔的现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维护了当初离婚协议书当中双方的约定。此判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离婚协议书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受胁迫和欺骗的这种形式签订的,那当事人事后反悔肯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