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一些 |
释义 |
一、可以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一些 可以离婚的法定理由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费用 起诉离婚费用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地区情况进行判断。法律网提醒您,一般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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