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三、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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