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公证能反悔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公证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公证能反悔,但需要双方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到公证处再次进行公证。因为,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法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的。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一样吗 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不一样。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协议书还要盖章吗 离婚协议书还要盖章的,需要到民政局盖章,民政部门盖了章才生效。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要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盖章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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