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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是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
释义   一、谁是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
    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是房屋买卖协议的买方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协议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权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预告登记有效期是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法律网提醒您,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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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