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准备发明专利申请材料 |
释义 | 一、如何准备发明专利申请材料 准备发明专利申请材料包括:请求书和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等。且前述的说明书应当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予以清楚、完整的说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二、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如下: 1.发明应当为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发明专利权的其他实质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三、哪些人拥有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为: 1.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5.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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