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可以开票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可以开票吗 1.分公司一般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开票。 2.只有在总公司允许或要求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情况下,总公司会赋予分公司对外开发票的权限和条件。 3.分公司开票的前提是合同必须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并且分公司需要在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 4.尽管分公司的所得税通常汇总到总公司所在地缴纳,但其他税费需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二、分公司独立开票条件 1.分公司独立开票的条件主要是获得总公司的允许或要求独立核算。在此情况下,总公司会提供相应的权限和条件,使分公司能够对外开发票。 2.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上需要统一核算。 这也意味着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 三、分公司财务与总公司关系 分公司财务与总公司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财产,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并由总公司依法设立。 2.分公司的人事、业务和财产均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3.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财务活动需要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包括开票、纳税等,都需要在总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分公司在财务和民事责任方面的地位。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复杂,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如有法律难题,法律网将为你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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