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的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合适 |
释义 | 一、辞退的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合适 辞退员工应该在办理手续时立即支付工资。原则上讲,被公司辞退,工资应即时支来付,最迟不能自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最好保留好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三、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的 1.如果是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需要给经济补偿; 2.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予赔偿金; 3.如果是因员工具有严重的过错而辞退员工的,则不需要给补偿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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