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是: 1.法定解除。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争议还处于仲裁时效期间,就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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