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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清算具体程序
释义
    在生活中,合伙企业越来越多,而与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很多合伙企业从开始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到最后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得不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的清算中会产生很多问题,所以法律网小编收集了合伙企业清算具体程序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同时也欢迎大家咨询法律网。
    一、合伙企业清算具体程序
    (一)变卖企业资产;
    (二)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三)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四)分配剩余资产。
    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二、合伙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如果开的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另外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
    三、公司清算的程序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清算分为普通清算和强制清算,清算的条件和步骤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来进行。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找的合伙企业清算具体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当您遇到合伙企业需要解散的事由之后,能对您有所帮助。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拓展阅读
    
  • 合伙企业清算的原则
  • 合伙企业能否只清算不注销
  • 合伙企业清算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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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6: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