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流程 |
释义 | 一、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流程 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流程: 1.企业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二、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为 债权的申报期限最长是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债权超期未申报的有什么后果 债权超期未申报的后果是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法律网提醒您,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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