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被拍卖后债务如何分配给对方 |
释义 | 一、房产被拍卖后债务如何分配给对方 房产被拍卖后的分配方式是:应当先清偿优先债权,后清偿普通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财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法院房产拍卖程序是如何的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交易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 三、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耗时有多久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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