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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一、破产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此,管理人应当依法通知出资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调整出资人权益的事项与出资人沟通,征求出资人的意见。
    2、异议权。重整计划草案是否应当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企业是否还存在股东权益,这涉及到对企业价值的评估问题。管理人接管企业后,一般都会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负债等现状进行审计、评估,通盘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才好与战略投资人协商谈判投资事宜,并预判普通债权清偿比率,为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做准备。战略投资人也要依靠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来判断企业的现有价值并决定是否参与投资以及所投资金额的多少。
    
    二、破产债务人的义务
    破产债务人是承担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故只有这类法人才能成为破产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称破产人。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是:
    1、提出破产申请时,须提交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以及说明企业亏损情况的材料。
    2、提出和解与整顿申请时,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与债权人会议协商。
    3、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及时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负责妥善保管。珏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必须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要求进行工作,不能任意拒绝,不得擅离职守。
    三、破产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1、管理层造成企业破产的法律责任。为了强化对造成企业破产有过错的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规定,此类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后一款规定为资格限制责任,是民事特别法对于自然人身份权的特别限制。公司法第150条也有类似规定。
    2、违反破产程序义务的法律责任。为了督促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切实履行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相关义务,第126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可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处以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债务人有哪些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破产债务人主要拥有的权利有知情权,管理人应当依法通知出资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调整出资人权益的事项与出资人沟通,征求出资人的意见;以及异议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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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