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的车位应该怎么分配? |
释义 | 小区的车位应该怎么分配?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只要业主已经按照配置比例购置或者租赁到车位、车库,就应当认为其需要已经得到了“首先满足”。如果规划车位与住房比例不足1:1的,开发商向同一业主出售、赠送或者出租两个车位,可以认定违反“首先满足了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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