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不处理交通事故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车主不处理交通事故如何维权 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人对责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有必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还可诉讼外和解,即协商解决赔偿。 二、交通事故是否能够委托他人处理 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是可以委托他人来处理的。但是当事人必须把事故案情的整个过程给委托人说清楚,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三、交通事故处理应遵守哪些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处理应遵守以下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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