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满前解除合同免租暖场期还是否有效 |
释义 | 租赁期满前解除合同免租暖场期还是否有效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某公司与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现刘某未按期支付租金、物业费等,属于违约行为。且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于商户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商户应向某公司补交装修免租期及暖场免租期内的所有租金。现导致双方租赁合同解除的原因系刘某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故某公司有权向刘某主张支付房屋租金、物业费以及补交装修免租期及暖场免租期内的租金。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相信您看了小编搜集到的案例,已经清楚了解了在租赁期满前解除合同免租暖场期是否还有效这一问题,当然,不同情况需要不同的分析。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一步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