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保全费保证金缴纳多少?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保全费保证金缴纳多少? 民事诉讼保全费保证金缴纳的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当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亦有技巧。为防止对方在获知起诉后转移财产,最好能在起诉前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最迟在立案的同时作出保全申请。对于财产保全,法院一会要求提出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 二、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三、诉讼保全费缴纳期限是多久 诉讼保全费缴纳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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