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交通死亡赔偿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交通死亡赔偿标准并非固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当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责任人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时,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的相关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赔偿范围与责任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涉及以下人员: 1.刑事被告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以及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三、起诉条件与代理人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在准备材料方面,需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证据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3.关于诉讼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担任。 交通事故后如何维护权益?除了死亡赔偿金,还有哪些赔偿项目?立即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为你一一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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