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哪些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哪些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企业申请破产、进行资产清算、偿还债务、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相关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话,则债权人根据破产财产得到清偿的数目必然会减少,所以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和职工必然会产生矛盾,法律有必要对此进行规范。 二、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的处理是在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三、企业破产的申请主体 企业破产的申请主体: 1.债务人;债务人认为应当破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其他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法律网提醒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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