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是否是失信人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是否是失信人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并不等同于失信人。 只有那些明明具备还款能力,但拒绝执行还款义务的人,才会被定义为失信人员。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故意逃避还款责任,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才会受到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制裁。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定义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同时,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会被记载和公布,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等这些信息将被公示在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供社会公众查询。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时,其行为是否构成失信?对失信被执行人又有哪些惩戒措施?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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