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不能生效吗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不能生效吗 买卖合同可以生效。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有效。产权分离出卖的,合同无效;标的物主体有问题的,合同无效;出卖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存在非法转让情形的,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买卖合同在哪里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在哪里起诉如下: 1.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确定起诉地点;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起诉地点。 ![]() 三、可以解除部分买卖合同吗 是否可以解除部分买卖合同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合同能否部分解除,取决于其能否分割履行,取决于违约救济是否具有可分性。 其一,合同履行的可分性。“在有一些销售合同中,如果是分批交货的情形,每一批次货物均单独结算,单独交付的,可分开履行的,那么可以就未履行的部分进行解除。 其二,违约救济的比例性。根据违约救济的比例性原则,对于可单独履行的分批次合同,如果违约处罚约定明确的情况,具有可执行性时,那么可以部分解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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