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什么材料 当调解书生效后,若一方未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以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执行书。 2.还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以证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3.如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或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还需提供特定的文件或证件。 (1)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时,应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2)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时,应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1.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三、强制执行开始时间 当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调解书强制执行流程复杂吗?如有疑惑,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会及时为你答疑解惑,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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