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20年诉讼时效是否立案 |
释义 | 一、超过20年诉讼时效是否立案 诉讼时效最长期限为20年,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主张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这包括直接递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这表明义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其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包括正式的法律程序,权利人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主张权利。 4.其它。 了解完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是否还有关于法律的小困惑?别担心,法律网在这里,为你解答法律疑惑,快来与我们互动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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