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拆迁协议合同纠纷案件 |
释义 | 一、如何解决拆迁协议合同纠纷案件 房屋拆迁协议书纠纷的解决方式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相关仲裁机关进行裁决,若是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胜诉则可强制执行。 在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协议签定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子的承租人在协议中约定好的搬迁期限内拒绝进行搬迁,产生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当然除此之外也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三、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协议签订诉讼时效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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