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带什么证件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带的证件主要有: 1.原房产证:需要带上原有的房产证原件,以便进行变更登记。 2.身份证:原房产证上的所有人都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身份。 3.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夫妻之间或亲属之间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彼此之间的关系。 4.购房合同或赠与公证书:如果是购房或赠与的方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房产的来源和变更原因。 5.房产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房产登记申请表,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内容,并签字盖章。 6.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如房屋评估报告、房屋平面图等。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表; 2.提交证明文件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审验完毕后,核发权属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之后就变成是共有财产。一般来说,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有协议的遵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房产份额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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