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产的遗嘱怎么写 |
释义 | 一、有遗产的遗嘱怎么写 有遗产的遗嘱在撰写的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性别等。 2.处分遗产的种类、名称、数量、所在地址。 3.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如何进行撤销 遗嘱的撤销可以用公证的形式撤销,也可以立一份新的遗嘱来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遗嘱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遗嘱继承房产要交税,需要交纳5%印花税。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过程中,还需要交纳转移登记工本费,标准为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此外根据所选择的程序不同,还可能需要交纳公证或诉讼费。法律网提醒,如果继承房产后再行出售,就属于二手房买卖,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的规定纳税,对于卖方来讲,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满2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和5.6%增值税,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2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5年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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