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办理详细指南 |
释义 | 一、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办理详细指南 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办理详细指南是: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4.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的条件有: 1.公司依法设立,转让方依法享有股权; 2.该股权可以依法转让; 3.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等,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若是中途有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是不是生效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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