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去哪里 |
释义 |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去哪里 当地的社保局。 生育保险报销在各地都会不一样,建议参考当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或者登录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看生育保险报销相关的办事指南了解。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1、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2、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4、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 生育保险除了孕妇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以及医药费,还有一种则是生育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贴一般是为职工分娩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 1、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七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在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 4、怀孕3个月以上挥着7个月以下而流产亦或者引产者,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者,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备齐材料可以大大节约我们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 1、女性职工需要备好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以及有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需要准备独生子女证。 2、生育期间的住院医疗费、药费的发票。 3、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4、合法妻子没有工作单位的男性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户籍本、男女双方身份证以及配偶的失业证。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生育医疗费用是需要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然后等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受理审核就好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去哪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