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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的性质
释义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①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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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