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 |
释义 |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死者本人的赔偿,而是基于不法侵害行为对死者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损害赔偿。它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点原因: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17条和18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上有明确区别。 2.从司法实践来看,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补偿性质将不利于死者家属权利的保护。 3.继承丧失说更能够提供相对公正的司法救济,虽然推测成分较重,但赔偿数额更高,有利于死者家属的保护。 二、非精神损害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经《解释》已明确为对死者亲属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这一界定有助于保护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够获得赔偿。 3.此外,如果受害人因不法侵害遭受精神痛苦,他们仍然可以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司法解释,要求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非遗产范围的财产 1.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范围,不能由死者的债权人直接主张。 2.这是因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责任,与债权人的相对法律关系性质不同。 3.债权人不能因此而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他们与死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通过诉讼另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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