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要件是什么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要件是: 1.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 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缓刑条件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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