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业主对公共设施的破坏行为 |
释义 | 一、处理业主对公共设施的破坏行为 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投诉,业委会也可以代表业主起诉,业主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损失较大的,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损害公共设施赔偿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损害公共设施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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