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工程标的; 3.工程数量;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5.工程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认定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两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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