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公用纪检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公用纪检怎么处理 纪检发现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应当移交给法院定罪量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有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3.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大量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大量公款三个月以上未偿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明知是公款,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 ![]() 三、指控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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