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如何处理 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处理方式是: 1.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 2.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3.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多久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五日内可以提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提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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