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让看孩子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不让看孩子 离婚后女方不让看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做出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二、离婚后探视权纠纷怎样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探视权纠纷如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起诉离婚探视权怎么写 起诉离婚探视权应该写明将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留有争议。 法律网提醒您,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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