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 (一)撤销权行使的启动 1、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二)立案 借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启动了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 (三)调查取证 主要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 (四)调查终结 (五)听证 (六)作出决定 ![]()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三、行政许可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性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当然,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话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一些损失,这个时候也是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的,不过程序可能会复杂一些,所以可能需要多等待一些时间才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