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假释的考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假释的考验期限的规定是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假释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假释期间犯新罪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假释期限内由谁监督 假释期限内由公安机关监督。法律网提醒您,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