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覆盖范围是物质损害和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损害。给患者带来物质损害的,由医院赔偿患者实际的损失;给患者带来人身损害的,应该依法赔偿患者的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因为整容一类的医疗损害造成患者精神受到伤害的,还可以申请医院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期限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起诉期限为三年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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