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处罚罚款缴纳流程 |
释义 | 一、治安处罚罚款缴纳流程 治安处罚罚款缴纳流程为: 1.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 1.罚金和罚款的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罚金和罚款的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罚金和罚款的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三、被处以罚款会留下案底吗 被处以罚款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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