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债务主要类型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一、遗产债务主要类型具体有什么 遗产债务主要类型具体有: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遗产债务谁偿还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债务一般是由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遗产债务偿还的顺序 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如下:首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次再进行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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