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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依据哪些原则进行
释义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依据哪些原则进行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需要根据伤情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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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