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留置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留置通知书代表了一种特定的法律送达方式。 1.具体来说,它是当受送达人不愿接收诉讼文书时,法定的送达人会将诉讼文件留置于收件人的住所,这一过程是强制性的。 2.留置送达是多种送达方式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留置送达外,还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 3.留置送达确保了即使在接收方拒绝签收的情况下,诉讼程序也能够继续进行,从而保障了法律的正当实施和诉讼效率。 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留置送达的应用场景和操作细节给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至第四百三十一条详细说明了留置送达的适用对象和程序。 2.如,向法人或其他组织送达时,应由相应负责人签收,拒绝签收的情况下适用留置送达。 3.此外,受送达人若指定代理人,也可适用留置送达。 4.调解书则不适用留置送达,需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本人。 5.支付令送达给债务人时,如其拒绝接收,亦可留置送达。 ![]()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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