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怎么写 |
释义 | 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应该怎么写 1、房屋租赁登记表上的租期按约定租期为准,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有很多范本,关于租期和支付时间、每次支付多长时间的租金,在租赁合同的范本中几乎都有。若约定不明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现已发生争议,可提供其它证据作证租期。具体方案要根据你的诉讼目的确定。 2、租期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重要条件之一。通常,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租期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即使有约定,该超期约定也无效。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存在剩余租赁期限的问题,承租人当然可以转租。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那么租房合同甚至可以不写出租期限的,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超过20年,?而如果一定要书写房屋出租期限的就是请注意书写具体的日期,而不是期限的长短以免引起纠纷,?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书写,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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