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是什么机关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是什么机关 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是担负着国家治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设公安部,领导全国的公安工作。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是: 1.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领导和管理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 3.担负社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的管理工作; 4.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 5.负责国家财产、国家机密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6.管理消防和防空工作; 7.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的管理工作,等等。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二、公安办案程序规定 公安办案程序规定如下: 1.接受案件:面对控告、自首、报案、扭送、其他,应接受案件。 2.审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 3.立案: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 4.侦查;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 9.移送审查起诉。 ![]() 三、公安机关立案标准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法律网提醒您: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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