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中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规定。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义和量刑,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具体为: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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