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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退役费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一、军人退役费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的退役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就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有部分退役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而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退役费是指国家给予退出现役军人的补助经费。主要包括转业费、复员费、退伍费和退休补助费等。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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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