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送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送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送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是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它必须是民政部门设立的专门收容、抚养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亲属无力抚养的孤儿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社会组织。 在送养时,社会福利机构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如果生父母作为送养人,他们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是送养的前提条件; (2)双方必须共同送养,即使是已离婚的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3)如果生父母一方死亡,生存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时,死亡一方的父母(即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4)生父母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再生育子女。 3.如果是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送养孤儿,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均已死亡时,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 (2)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二、社福机构送养资格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它必须是民政部门设立的专门收容、抚养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亲属无力抚养的孤儿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社会组织。 2.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在送养时,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这些证明材料包括: (1)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三、其他监护人送养规定 当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送养孤儿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均已死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 这里的抚养义务人主要是指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如果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监护人。 2.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他们被不适格的监护人送养。 送养孩子关乎孩子的未来和命运,务必遵循法律规定。若你正面临送养问题,请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如需法律建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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