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 身份权和人格权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内容上来看,人格权主要涉及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而身份权则更多关注民事主体在婚姻家庭关系等中产生的身份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 2.在权利性质上也有所不同,人格权是一种自权利,无需他人协助或协商,具有独立性和尊严性,而身份权则更多地体现了自然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往往需要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得以实现。 3.在功能上,人格权主要关注个人的独立性和尊严,而身份权则更注重维护自然人在特定身份关系中的权益。 4.在取得原因和期限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人格权是基于出生或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的,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取得的,其存续前提是该特定身份的存在。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身份权和人格权虽然都是保护我们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但各有侧重。你在日常生活中是否遇到过关于这两种权利的纠纷?快来法律网分享你的故事,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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