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哺乳假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哺乳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1.用人单位不得延长这些女职工的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她们从事夜班劳动。这是为了确保女职工在哺乳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以维护她们的健康和权益。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3.如果女职工生育了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应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这一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人性化关怀。 二、哺乳假的具体时长 关于哺乳假的具体时长,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提到了相关内容。 该条规定,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这意味着在广东省,女职工可以在婴儿一周岁之前申请哺乳假,具体时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批准来确定。 ![]() 三、哺乳假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哺乳假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不同的地区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为例。 该条规定在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这意味着在广东省,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可以获得相当于原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经济补偿。然而,在其他地区或用人单位,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你对于哺乳假的规定还有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法律解答,快来提问吧!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2]《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